监管动态 全国
企业名称 深圳市和顺堂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宋钢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AA7550372
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403007716285927
企业负责人 古永辉
质量负责人 庄进平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大工业区青兰二路东侧兰和路6号和顺堂生产厂区2号生产楼6楼
仓库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青兰二路东侧兰和路6号(和顺堂生产厂区2号生产楼5楼)
经营方式 药品批发
经营范围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
检查日期 2018年06月21日--2018年06月23日
检查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中心
事由国家药品经营企业年度检查计划检查发现问题
1.在企业仓库地址所在建筑楼层2层发现有茯苓饮片25件、龟甲胶8件、鹿角胶4件等药品,存放地址不是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仓库地址。
2.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内客户相关资质过期后,系统不能锁定与该客户相关的物业功能,仍能实现销售操作。
3.企业在发生变更质量负责人、注册地址等关键要素改变时未组织开展内审。
4.检查时发现药品龙血竭存放在非药品区。
5.检查中药材库房时,待验区存放中药饮片槟榔、薏苡仁、山萸肉、桔梗等,该库房未设置温湿度测点终端。
处理措施
深圳市和顺堂医药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撤销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立案调查。发布日期2018年8月22日(转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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