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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事项进行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9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127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05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 |
注册地址 | 阿勒泰市迎宾路40号 |
配制地址 | 阿勒泰市迎宾路40号 |
法定代表人 | 帕提玛·哈拉胡 |
制剂室负责人 | 库丽夏利·马尼 |
质量负责人 | 古丽娜尔·吾拉孜汗 |
配制范围 | 颗粒剂(含中药提取)、硬胶囊剂、软膏剂、浸膏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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