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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为进一步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压实药店主体责任,近日,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部分药店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明察暗访工作。
经明察暗访,陵水县大部分药店均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门口设置物理隔离引导
顾客扫“地点码”及测量体温,提醒其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店

购买“四类”药品核实身份信息并利用“查安康”系统进行登记
但是仍然发现2家药店存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情况,给予停业整顿!为切实筑牢药店疫情防控防线,达到发现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现将2家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药店给予公开曝光。
序号 | 药店名称 | 存在问题 | 处理措施 |
1 | 海南永敬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陵水椰林镇分店 | 1.销售部分“四类”药品未实名登记;2.营业人员上岗未戴口罩。 | 停业整顿3天 |
2 | 陵水快九通乐群大药房 | 1.销售“四类”药品未实名登记;2.未对进店顾客测体温、扫地点码;3.店员上岗未测体温;4.店内未定期消毒。 | 停业整顿7天 |

对两家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药店进行停业整顿
此外,还对药店落实“地点码”的使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我县药店全覆盖使用“地点码”,助力疫情防控精准追溯。
撰文:卢 杰
审改:蔡仁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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