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44号),经对同药集团大同制药有限公司发布的“百麦通牌脾肾两助丸”药品广告发布行为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撤销该企业 “百麦通牌脾肾两助丸”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晋药广审(视)第 2017040017号、 晋药广审(声)第 2017040002号、晋药广审(文)第 2017040016号 ,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申请。
特此公告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