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广东省
2022年3月15日,《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广州、东莞市当日在全省率先发出首批试点单位在大型连锁便利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标志着我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跨界融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和落地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提出的“对申请开办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部署要求,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范围部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统一规范全省乙类非处方药许可和经营行为,在全国率先探索“大型连锁便利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经营模式,创新药品零售经营模式,引领和满足社区居民24小时日常急需用药的多元化需求,推动传统药店向社区健康便利店转型,以“小切口实现为民办实事”,不断提升社区居民购药的便利感和体验感。
试点工作部署以来,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方案精神,积极推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审批告知承诺制真正落地生效,制定了全省统一规范的许可标准,规范简化许可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推动试点工作在全省统一认识、步调一致、加快落地。根据试点方案精神,试点单位连锁门店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资料经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书面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当日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广州、东莞两地在《方案》实施当日发放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标志着试点工作在全省正式启动。
接下来,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全省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切实统一规范并严格执行乙类非处方药《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标准和条件,确保试点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原则上当日就能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推动告知承诺审批真正落地生效;同时坚持“宽入严管”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连锁门店巡查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七统一”管理规定、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未按规定储存药品等情形,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社区居民用药安全、便利。(省局药品监管二处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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