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云南省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61号)要求,云南良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关通舒胶囊”,未经审批擅自多次发布虚假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云南良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关通舒胶囊”有效期内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097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098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099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00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01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02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03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04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05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06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07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08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09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10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11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13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14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15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16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080117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100129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100130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100131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100132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100133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100134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100135号、滇药广审(视)第2016100136号、滇药广审(文)第2016080165号、滇药广审(文)第2016080166号。
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甄别和防范意识,不要轻信虚假广告,对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请及时向我局举报。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