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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上热销一些类似“儿童梳妆台”的玩具,里面包括一些眼影、口红等看起来很像化妆品。但实际上,这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产品,不作为化妆品管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对化妆品的定义有明确规定。(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它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简单来说,适用于人体表面的产品才是化妆品,单纯适用于玩偶等玩具的产品并非化妆品,把按照玩具标准生产出来的玩具产品当做化妆品给孩子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如果一个产品符合化妆品定义,无论其单独销售或者与玩具等其它产品一并销售,该产品都属于化妆品。
化妆品、玩具要分清,管理措施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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