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监测发现,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交通心肾胶囊”,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卓玛丹”2个药品品种(详见附件)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与保证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暂停“交通心肾胶囊”、“卓玛丹”品种在南宁辖区内的销售。
请你局加强对辖区内以上品种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暂停销售措施执行到位,在解除暂停销售措施之前,一律不得销售。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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