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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40号
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第七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动申请,现自发文之日起,将该企业在我局备案的“(粤)网械平台备字〔2018〕第00016号”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资质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具体情况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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