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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第五十八站资质认定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五十八站资质认定证书予以注销。
从即日起,被注销机构的证书和认证标志停止使用,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信息
2021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许可项目 | 地址 | 证书编号 | 备注 |
1 | 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第五十八站 | 食品、农产品 | 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18号 | 170201350062 | 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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