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排查、防范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我区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宁药监函发〔2020〕80号)(下简称通知)要求,2020年9月15日至17日、9月17至9月21日、10月15日至10月16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通知》中化妆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项目,对银川凤仪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艾伊生物工程研发有限公司、宁夏藻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告。
附件: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