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为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依据《广告法》《药品管理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国家总局及省局监测的2017年2月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见附件)。
各地要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品种的抽验力度;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应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品种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对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加大曝光力度。
2017年2月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93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75条次。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高的药品、保健食品主要有:
一、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桂龙药膏”,其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舒筋活络,温肾补血。用于风湿骨痛,慢性腰腿痛,肾阳不足及气血亏虚引起的贫血,失眠多梦,气短,心悸,多汗,厌食,腹胀,尿频”。广告宣称“10年疗效验证受益者超1亿人,优于其它同类产品,以专家、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
二、中美华医(河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甘露消渴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滋阴补肾,健脾生津。用于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该产品为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广告宣称“化糖为营养彻底攻克糖尿病的特效降糖新药,一周新生胰岛素。服用1-2疗程胰岛功能恢复正常。直接阻断糖尿病的发病基因等”。
三、营养屋(成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营养屋R钙加维生素D软胶囊”,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需要补充钙和维生素D的成人”。广告宣称“看吸收率,液体钙更好吸收!营养屋的钙不含淀粉、糖等物质……血糖高的人能放心补钙等”。
四、厦门蓝湾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蓝湾牌氨糖胶囊”,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广告宣称“来电试服高纯氨糖、补充您的关节食粮。广告内容超出食药监管部门审批内容等”。
附件:湖北省2017年2月份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公告表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