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区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洁净区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使每个操作人员按制度要求
搞好个人卫生。
[范围]适用于洁净区工作的全体人员的个人卫生管理。
[责任]生产部、质保部、洁净区工作人员。
[内容]
1.对洁净区员工身体健康要求:
1.1每年要进行体检一次,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只有体检合格者
才能上岗。
1.2 凡发现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精神病、外伤皮肤病及药物过
敏等要及时调离洁净区,避免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1.3 有外伤、炎症、搔痒者,不得进入洁净区工作。
1.4 因 1.1、1.2条原因离岗者,在身体恢复健康后要持有县级以上
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方能重新上岗。
2.个人卫生:
2.1 勤洗澡洗头,没有头皮脱落。
2.2 勤理发、剃须、剪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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