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差处理管理规程
1. 目的:建立偏差处理的管理程序,规定偏差的报告、记录、调查、处理以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和相应的记录。确保所有的偏差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
2. 范围:适用于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偏差,包括:原料,产品,工艺过程,操作规程,厂房、设施,环境控制,计量校准,验证过程等。本管理制度不适用以下情形:
2.1 根据变更控制系统对操作程序,管理制度,标准,计量等进行有计划的变更。
2.2 实验室的偏差
3. 职责:质量部、生产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 定义
4.1.1 偏差是指非计划的、不符合已建立的公司 GMP 文件的事件,该事件可能会影响生产物料的纯度、强度、质量、功效或安全性,也可能会影响产品的生产、贮藏和分发,及法律法规符合性等。偏差存在于与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有关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矫正措施:采取行动立即消除已发现的质量不符合和其他不期望的现象。
4.1.2 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所采取的措施;
4.1.3 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符合所采取的措施;
4.2 偏差分类
4.2.1 根据偏差对药品质量影响程度的大小分类:
4.2.1.1 次要偏差:是指发现后可以采取矫正措施立即予以纠正和现场整改,无需开展深入调查即可确定对产品质量无实际或潜在的影响。例如,生产前发现所领物料与生产不符且未进行进一步生产既采取退库;生产中由于设备不稳定,调试引起的物料补领等。
4.2.1.2 主要偏差:是指较重大的偏差,该类偏差可能对产品质量造成可挽回的实际和潜在影响的偏差。在偏差出现后,需对产生的原因调查清楚,采取恰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才能继续生产,从而保证生产出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且无潜在质量风险。例如:设备故障、差错、损坏、关键参数偏离,测试结果未达到质量标准或超过警戒水平,清场不合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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