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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两度发文!营养保健类健康消费或将迎来新的发展红利期,零售药店未来转型方向有了政策性指引。一、国家连发两份文件强调健康保健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征集拟纳入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建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拟纳入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建议,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科研优势,鼓励引导个人、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参与保健食品新功能开发评价,促进高质量产品研发供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电解质配方食品、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和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指南,对上述三类产品的注册申请材料、现场核查等要求进行了优化。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了一批“神医”“神药”广告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食品广告违法案例,引发了广泛关注。 经查明,香港某公司在其发布的普通食品广告中,包含了“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字眼,严重误导了消费者,让人误以为其销售的普通食品是保健食品。
为进一步完善特医食品注册工作,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并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规范》明确指出,临床试验报告需要包括首页、摘要、引言、正文及附件五部分内容。
近期,广州市越秀区市监局对一家生物科技公司进行了严肃查处。在广东省市监局组织的抽检中,该公司委托生产的婴幼儿铁锌钙面条被检出维生素A项目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均属于预包装食品。为了便于消费者识别上述食品标签,3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优化食品标签标识的公告,具体要求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1月9日发布了《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8日。与2015年废止的委托加工备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已废止)、《关于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2001]41号)(已废止)等相对比,“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特医食品的注册管理,近期,国家市监总局结合行业发展现状修订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原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令第24号公布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在本次修订版《办法》正式发布前,相较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旧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21
保健食品DHA藻油产品备案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近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发布, 将“酪蛋白磷酸肽+钙”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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