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3 收藏
食品广告也敢造假?香港某公司被重罚528万!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了一批“神医”“神药”广告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食品广告违法案例,引发了广泛关注。
经查明,香港某公司在其发布的普通食品广告中,包含了“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字眼,严重误导了消费者,让人误以为其销售的普通食品是保健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而普通食品不应注明该类内容,避免虚假宣传。
最终,北京市海淀区市监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528万元的罚款,以示惩戒。
在此提醒所有食品经营主体,务必严格遵守广告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杜绝虚假宣传。
最后,如有医药及食品广告发布相关疑问,欢迎咨询C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