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7 收藏
7月初起试行,提交药品注册 电子申报资料新方式来了!
为了提升药品注册申请人提交电子申报资料的效率,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了“以网络传输方式提交药品注册电子申报资料”的试行通知,在使用光盘提交电子申报资料的基础上,增加了网络传输方式。
自7月1日起,申请人可通过网络传输方式提交药品注册电子申报资料,具体试行范围、递交方式、文件有要求和补交光盘要求如下:
1、试行范围:申请人按照《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或《eCTD技术规范》准备的电子申报资料。
2、递交方式:试行期内,申请人可选择网络传输或光盘形式递交资料,避免重复递交。
3、文件要求:网络传输系统提交的资料限10GB内,超额需采用光盘形式递交。
4、补交光盘要求:除特定不涉核查的申请外,网络提交的需在新注册受理或审评过程中资料正式接收后10日内补交光盘(含临床试验数据库),涉及临床试验数据库资料的,需另备1套光盘。
最后,点击获取《电子申报资料网络传输预约及操作步骤说明》文件,更多药品注册申报事宜,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