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9 收藏
广东药监:严打!10名执业药师被撤销证书,3年内不予注册!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联合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10名执业药师的“挂证”行为进行核查处理并予以公示。
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
对10名“挂证”执业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予以撤销,三年内不予注册,
并将“挂证”人员的个人不良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CIO提醒:
执业药师应当依法依规从事执业活动,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
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
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