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8 收藏
化妆品非配方成分需要在产品标签上标注吗?
根据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
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
这里的化妆品成分是指生产过程中有目的地添加到产品配方中,
并在最终产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成分,
包括防腐剂、防晒剂、染发剂、着色剂、保湿剂、pH调节剂、粘度调节剂等,
不包括:
1、为了保证化妆品原料质量而在原料中添加的且在配方中极其微量的成分(如抗氧化剂等);
2、原料本身所带有或残留的技术工艺上不可避免的微量杂质;
3、在产品生产工艺中添加但不与其他成分发生化学反应、对最终产品不起作用的在后续生产步骤中去除的加工助剂,即化妆品非配方成分。
对于化妆品非配方成分,可以不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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