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营销,别踩这些“红线”
我们上回说了药店禁止发布处方药广告,
而除了处方药广告以外,药店在其他营销方面也有法律“红线”。
1、禁止药品盲盒营销
根据《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要求,药品禁止以盲盒形式营销。
Ps:包括药店常用作赠送的维生素片、钙片、营养保健品、医用口罩等等。
2、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广告;禁止以“健康养生知识”形式变相发布保健品广告
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广告,禁止以分享“健康养生知识”形式变相发布保健品广告。
3、通过处方审核前,线上禁止展示处方药相关信息
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处方审核前,线上禁止展示处方药相关信息。
4、禁止买赠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及《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禁止买赠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5、禁止使用诱导性、综合评价、保证性宣传信息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禁止使用诱导性、综合评价、保证性宣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