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新增8种物质
《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新增8种物质

《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新增8种物质

发布时间:2023-05-09 收藏

视频简介: 2023年起,生产以下物质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批准文号;批发需取得经营资格,不得零售;进出口必须取得准许证。

详情介绍

1、第一类“蛋白同化制剂品种”中的第21号“甲基环硫雄醇”、第29号“雄甾-4-烯-3,11,17-三酮(11-羰基-4-雄烯二酮,肾上腺雄甾酮)”;第81号“雷托巴胺”(曾用名莱克多巴胺)”;第83号“(2S)-3-(4-氯-3-氟苯氧基)-N-[4-氰基-3-(三氟甲基)苯基]-2-羟基-2-甲基丙酰胺”;第90号“(17α,20E)-17,20-[(1-甲氧基乙亚基)二氧基]-3-氧亚基-19-去甲孕甾-4,20-二烯-21-甲酸甲酯”。

2、第四类“刺激剂(含精神药品)”中的第251号“索安非托”。

3、第七类“其他品种”中的第277号“阿匹特古单抗”;第367号“托拉塞米”。

2023年起,生产以上物质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批准文号;批发需取得经营资格,不得零售;进出口必须取得准许证。不具备药品批发资格的企业不得再购进,之前购进的,应销售至医疗机构、有资格的药品生产或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已购进的,可继续销售,但应严格按照处方药管理,处方保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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