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9 收藏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
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
国家药监局近日公布《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
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入驻平台的化妆品经营者提交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至少每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对于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产品安全和功效宣称内容,
要求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披露的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信息应当与其所经营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标签信息和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相关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