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4 收藏
那备案人想要开展自行检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
《关于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以自检方式开展备案检验的,
一、
备案人或受托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
建立执行检验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
并按照《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规定的
检验项目和相关检验要求开展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二、
备案人或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将自检工作纳入化妆品质量管理体系,
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设备设施,
具有相应质量检验部门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严格检验过程控制。
备案人应加强检验样品管理,
对样品的真实性、检验项目的科学性及合理性负责,
并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