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2 收藏
案例解析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
不久前,国家药监局公布了第二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其中有一个关于“无证销售”的案件就非常值得我们去关注和探讨,
厦门某贸易公司通过网络(淘宝平台),
销售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胰妥讃注射剂”,
涉案药品货值金额共3万4千余元。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51条第1款及第98条第4款规定,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和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
最终,该司被没收违法药品、违法所得2万9千余元,
并处150万元的罚款。
近年来,确实是有很多的不法分子利用网店、朋友圈和快递这些便利条件,
从境外代购并以盈利为目的非法销售药品,
药品的安全有效无法得到保证,涉及的地域却更广泛,违法手段也更为隐蔽,
而该案的查处,就很有积极的示范作用,能有效遏制类似的违法行为。
CIO还是提醒大家,切记合规生产经营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