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
近日,江西省药监局公布了
一则处罚信息,
江西某药企因生产销售
“克霉唑乳膏”劣药,
罚款100万。
据了解,
该企业在去年5月份
就曾因生产销售劣药问题
被行政处罚。
但当时违法行为发生在
新药品管理法实施之前
违法所得2万5千多,
按货值金额1倍罚款
共计罚没款5万多。
相比如今的百万罚款,
可以说是”不痛不痒“,
而这次销售的“克霉唑乳膏”劣药
违法所得不到1万7,
按新药品管理法的要求
不足10万按10万计,
处货值金额10-20倍的罚款,
10万的10倍就是100万。
也就是说,
如今一旦被认定为生产销售劣药,
罚款就是百万起步。
与之前的5万相比,
翻了近20倍。
这也给我们广大药企敲响警钟,
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不是儿戏,
容不得半点马虎,
监管部门也一定会落实
“四个最严”要求,
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