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
并具有5年以上
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由此可以看出,
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对学历没有提出明确要求。
但是对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有要求。
专业要求在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有提到,
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
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
等都可以。
那5年以上的经验怎么来认定呢?
国家药监局也明确了,
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
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
可以视为具有化妆品
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也就是说,
你之前在药厂、医疗器械厂、
特殊食品厂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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