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9 收藏
该案例下关联内容:
服务:化妆品注册备案
案例解析
多个进口产品列在了同一生产销售证明上,
是不是每个产品都需提交销售证明原件?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第二十七条第六项,
进口产品的已上市销售证明文件、委托关系文件
或者属于一个集团公司的证明资料等文件可同时列明多个产品。
这些产品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时,
其中一个产品可使用原件,其他产品可使用复印件,
并说明原件所在的产品名称以及相关受理编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编号等信息。
也就是说,上述问题中,
列在同一生产销售证明上的多个进口产品,
只需提供其中一个产品的销售证明原件,其他产品提供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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