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例下关联内容:
案例解析
开办零售药店有几点需要关注,
一是要具备《药品管理法》和GSP规定的条件,
二是要进行相关证照的办理。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
开办零售药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计算机系统及设施设备、卫生环境;
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药店证照方面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药品经营许可证》,
如果考虑多元化经营的话,
还可能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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