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一字不同罚15万!化妆品企业备案后擅改产品名称?
一字不同罚15万!化妆品企业备案后擅改产品名称?

一字不同罚15万!化妆品企业备案后擅改产品名称?

发布时间:2022-03-22 收藏

视频简介: 不久前,广州市市监局发布了一则公告,一化妆品企业备案后擅改产品名称被罚15万,一起跟着燕窝老师来看看吧。

详情介绍

该案例下关联内容:

文件:《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培训: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及资料规范解读

服务:化妆品注册备案


案例解析


不久前,广州市市监局发布了一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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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化妆品“瑞雨丽复活草水润亮采BB霜”,

并在2020年10月13日,

通过了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

然后在2020年11月24日,

该司申请将产品名称更改为“瑞雨丽复活草水润亮彩BB霜”

但遗憾的是,申请并没有通过

而这个时候,该司已将变更名称后的产品生产出来并销售了

据查,

前备案的产品成分,和后面实际生产的产品成分是不同的,

因此,判定两者为不同的产品,

也就是说,该司生产销售的“瑞雨丽复活草水润亮彩BB霜”未履行备案手续。

而销售未履行备案手续的化妆品的行为,

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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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销售未履行化妆品产品注册或者备案手续的”的规定,

依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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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司最终被没收其违法所得1万,并处15万余元罚款,

备案后擅改产品名称,约等于未履行备案手续,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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