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
登录 / 注册
免费热线:400-003-0818
建议/投诉
首页 分类 全面实施备案管理之前已获行政许可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后续可否进行备案...
第一次提问 0 0
全面实施备案管理之前已获行政许可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后续可否进行备案?
收藏
CIO在线-木槿花的回答: 完整回复查看 0 次
您好,感谢您关注CIO在线平台!        2018年11月10日前已获行政许可的产品,许可有效期结束后仍需继续进口的,或者有效期结束前原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5个工作日前,或变更产品上市之前,按照要求办理备案,备案完成后原纸质版凭证自动失效。境内责任人与原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为不同…
点击按钮付费后即可查看专家回答的完整内容

相关问答

分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