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
登录 / 注册
免费热线:400-003-0818
建议/投诉
首页 分类 老师,您好,我司作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境内代理人,需要代表境外的MAH在国...
第一次提问 0 0
老师,您好,我司作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境内代理人,需要代表境外的MAH在国内找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成品的稳定性考察试验。 听说,找第三方检测机构做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委托检测,需要做备案。 请问是基于哪个法规的要求,需要找哪个或哪几个政府部门进行备案?
收藏
CIO在线-远志的回答: 完整回复查看 0 次
您好,感谢您关注“CIO在线”!2023年11月6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规定》共五章二十九条,并随附件发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申请材料目录》《医疗不得使用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医疗不得使用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企业数量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情况年度报告表》。请下载该文…
点击按钮付费后即可查看专家回答的完整内容

相关问答

分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