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尔东药师
中药饮片生产自2011年3月1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以来,健全了生产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制度。企业有了稳定的质量管理架构,包括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质量控制实验室,但是,依然存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偏少,人员素质也随着近年来的效益不好而降低。
近年来,随着中药材市场价格波动幅度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为了节省成本,除了原来素质比较好的人才流走,新的从业人员因薪资问题而录用了素质较低的、例如没有中药知识或没有从事过中药检验的人员,在中药饮片合规生产经营中,出现了一些比较严重的缺陷,现根据这几年接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
一、中药知识缺乏
笔者走访了山东菏泽、亳州、安国、玉林、粤西、珠江三角洲十几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在来货中发现不少伪品,例如天花粉(实际是伪品湖北栝楼)、浙贝母(实际是湖北贝母)、淫羊藿(实际是多种不同的伪品)、新疆紫草(实际是进口的阿富汗硬皮紫草或者喜马拉雅软皮紫草)、甘草(实际是进口的东亚的一种苦甘草)、黄精(实际是苦黄精)、川木香(实际是木香)。除此之外,有的企业将钝齿铁线莲、钝萼铁线莲当作川木通;亦有的用山兰、筒瓣兰的假鳞茎充当山慈菇;某广东的企业将龙须藤与过岗龙不分;曾经还有一个企业不知道闹洋花,当作凌霄花生产,导致多人中毒;还有湖北栝楼代替天花粉也令患者中毒。
还有一部分存在的问题就是饮片不符合药典要求,例如种植防风、赤芍不够年份,开花的肉苁蓉等等。
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更重视成本,不愿意在人员素质方面投入,导致不少企业使用的质量负责人对中药是一知半解的。更重要一点是企业只把中药当作一门生意、一门只知道赚钱的生意,而不是做药品,做好药品的同时赚钱。
二、外购中间产品进行分包
GMP中药饮片附录第七条规定:“中药饮片应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应与生产许可范围相适应,不得外购中药饮片的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就算一些知名的比较大型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都存在外购中药饮片中间产品进行分包,例如黄芪、甘草,当然他们也进行风险评估,进出都严格进行质量检验与评估,如果有专业精神和风险意识的话,风险还是较小。
但是,一些企业因此而大胆外购半成品进行分包,却不知道风险极大,例如半边莲,有一个企业就是购进切制后的半成品,结果发现里面有30%左右的崩大碗(一种又名积雪草的中药),估计是野生采收时混杂的;购进浙贝母的切片,因为预先知道浙贝母存在伪品湖北贝母,特别留意,细心专注一片一片检查,才发现伪品。此种危害是导致中药不安全、无效的原因之一。
以上存在的严重缺陷,除了一般的中药饮片性状鉴别缺少必要的知识,还有就是企业的质量检测仪器比较原始,例如生物成像显微镜,分辨率不高,成像图像模糊,致使鉴别不出真伪;薄层鉴别也一样,目前基本上是手工点样跑薄层板,因为实验员水平有限,根本就没有展开,也是很难起到鉴别意义。
三、掺杂严重,未能按照相关的炮制规范炮制
先来举几个例子:
1、白术或者白术片,掺入不少的劣药,例如死苗烂根白术,这些白术切开后是很棕褐色,有一股臭味,特别是麸炒白术时会闻到很明显的臭味。
2、柴胡,掺入柴胡的茎枝、或者黑心柴胡(变质)。
3、蝉蜕,满身黏满泥沙。
之所以这样,也是企业把节省成本比质量重要的劣根,如果清洗干净或者挑拣干净,收率就低成本就高,在恶性竞争的市场,企业生存就困难。而结果就是开10克的药,其实只有5克是药,如何中药有效?
四、大环境影响
近几年,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导致QA人员或工艺员又开始兼职多了,QA兼职行政、计算工资、工艺员变成批生产记录员等等,从而中药饮片质量有所下降的趋势。
更有甚者,企业的整体大环境恶劣,国家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处罚也适当人性化,处罚的力度比较低,更激励一些企业剑走偏锋,总认为罚的比赚的少,特别是偏远地方的企业,这种意识更严重。
综上所述,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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