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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医疗器械,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条例规定、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
在医疗器械注册时,常常会涉及到有源和无源医疗器械的概念,那么,什么是有源医疗器械,什么是无源医疗器械呢?
根据申报产品适用范围和技术特征,逐项描述所开展的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境内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下列材料。
4月7日起,江苏省将执行《江苏省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办法 苏药监规〔2023〕1号》,《办法》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监管分为四个级别……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