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3、办理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办事大厅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551-62999882、0551-6299979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 申请目的为以下三个方面之一:
(1)进口供医疗使用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单位应当报送资料1-6;
(2)因教学、科研需要而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进口单位应当报送资料1-3,7-9;
(3)境内企业因接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而需要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进口单位应当报送资料1,2,7,9。
2. 申请材料(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7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药品进口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购货合同或者订单;
4、进口药品注册证;
5-1、进口单位的营业执照;
5-2、进口单位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6、委托出口函;
7-1、国内使用单位合法资质的证明文件;
7-2、药品使用数量的测算依据;
7-3、使用单位出具的合法使用管理该药品保证函;
8、相应科研项目的批准文件或者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9-1、接受使用单位委托代理进口的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
9-2、接受使用单位委托代理进口的需提供进口单位的营业执照;
9-3、接受使用单位委托代理进口的需提供进口单位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申报的资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吗?
答:需要。
问题2:批件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答:有效期为1年。
问题3: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需要报送《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吗?
答:需要。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