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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申请指南、流程

2024年 河北省 药品-经营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二层综合受理区

4、咨询电话:0311-83720057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生产企业符合法定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包括具备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承担能力)。

(二)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相关要求。

(三)具有中药饮片炮制、提取、分离、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的生产能力,具备与其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相应的生产规模。

(四)具有配套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具备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具备产品放行、召回等质量管理能力。

(五)设立药品监测与评价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建立药品监测与评价体系,具备对药品实施风险管理的能力,依法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风险效益评估、风险控制义务,负责建立并维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对药品监测与评价进行管理。

(六)生产企业研制的品种数量应当满足临床组方需要。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依法予以受理。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2、申请与签收(时限:1个工作日,不纳入计时

>>委托办理咨询  GMP合规审计(符合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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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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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信息(如涉及委托配送,应提供受托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委托协议)和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2、中药配方颗粒标签样式;

3、执行标准、药学研究资料、自检报告;

4、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用中药材、中药饮片、辅料、包材信息;

5、证明性文件;

6、在线打印的《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表》。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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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办理该项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答: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在服务指南中有详细的说明。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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