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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与指导申办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对中心化监查的实践与应用,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中心化监查统计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20页 更新时间:2022-01-22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药品临床试验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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