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

为正确履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统称药品)监管职责,规范药品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区药品监管实际,制定本规则。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10页 更新时间:2021-12-27

应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应用岗位:药品监督管理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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