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增强广大药品监管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励担当作为,推动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7号),经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逐级推荐评选,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40个(名单见附件1)、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个人20名(名单见附件2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4页 更新时间:2021-12-22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药品监管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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