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以下简称传统中药制剂)备案,是指医疗机构按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传统中药制剂的必要性、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材料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山东省传统中药制剂,应当向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备案,取得备案号后方可配制。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45页 更新时间:2021-11-02

应用地区:山东省 应用岗位:药品注册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

¥ 0.00
预览显示加载中
占位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