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国家局2020年第68号公告)将中药注册分类中的第三类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细分为“3.1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简称3.1类)”与“3.2其他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简称3.2类)”。该两类制剂需要提供非临床安全评价资料。为指导和规范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研发与评价,药理毒理学部于2021年启动了《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毒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起草工作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4页 更新时间:2021-10-13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药品注册 法规依据:《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