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本细则是上海市放射性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其中涉及放射性药品特殊要求的,以本细则为主。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26页 更新时间:2021-09-27

应用地区:上海市 应用岗位:质量负责人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0.00
预览显示加载中
占位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