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503号),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复方地芬诺酯片的购销管理提出了要求,对遏制此类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品种目录见附件1)、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在购销环节发生流失的案件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对上述药品的购销管理,保障公众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2页 更新时间:2021-09-14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质量负责人 法规依据:《药品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