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最新要求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区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正确履行药品监管职责,根据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特别是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相关规定,本着合法合规、公平公正、过罚相当、综合裁量的原则,结合我区药品监管实际,自治区药监局认真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法律责任条文进行详细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对原裁量基准逐项逐条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宁夏回族自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标准依据 文书页数:28页 更新时间:2024-07-17
应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应用岗位:药品监督相关从业人员 法规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