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第十批

包含花椒(花椒)、鳖甲、苦丁茶(扣树)、醋郁金(广西莪术)、腊梅花、芦荟(库拉索芦荟)、五指毛桃、竹叶柴胡(竹叶柴胡)、龙胆草、鸡骨草、枯矾、地龙(参环毛蚓)、冬凌草、藕节、藕节炭、炮山甲、水飞蓟、烫水蛭(蚂蝗)和煨粉葛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标准依据 文书页数:60页 更新时间:2024-01-29

应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应用岗位:中药配方颗粒 法规依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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