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渝药监公告〔2023〕82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提升我市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率,助推重庆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程序。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5页 更新时间:2023-11-28

应用地区:重庆市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优先审批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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