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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以及为医疗器械追溯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企业,在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生命周期过程中协同建设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信息化追溯体系。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8页 更新时间:2023-05-04
应用地区:天津市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信息化追溯体系的建设 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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