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说明书及标签药学相关信息撰写指导原则(试行)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化学药品及以药品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中的化学药品部分,不适用于生物制品及中药。对于放射性药品,需结合自身特点撰写说明书及标签,部分项目可参考本指导原则。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16页 更新时间:2023-03-22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药品说明书及标签 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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