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八批)

包含:阿胶、扁豆花、鳖甲、燀桃仁(山桃)、炒鸡内金、炒僵蚕、赤茯苓、川木香(川木香)、醋乳香(埃塞俄比亚乳香)、地骨皮(枸杞)、儿茶、海螵蛸(金乌贼)、黑豆衣、蝴蝶果、花椒(花椒)、金莲花、橘络、苦丁茶、苦楝皮(楝)、芦荟(库拉索芦荟)、茅莓根、梅花、乳香(埃塞俄比亚乳香)、三七、鲜龙葵果、萱草花(黄花菜)。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标准依据 文书页数:71页 更新时间:2022-12-16

应用地区:江西省 应用岗位:中药配方颗粒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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