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

包含燀桃仁(山桃)、炒桃仁(山桃)、川楝子、大蓟、麸炒山、诃子(诃子)、红景天、酒白芍、罗汉果、木贼、南沙参(轮叶沙参)、山药、桃仁(山桃)、仙鹤草、小蓟、盐巴戟天、山慈菇(独蒜兰)、盐益智仁、羌活(羌活)、龙胆(坚龙胆)、橘核、酒牛膝、穿山龙、白头翁、浙贝母、天葵子、青果、银杏叶、木芙蓉叶、益智仁、冬葵果、连翘心、老鹳草(野老鹳草)、姜黄、肉豆蔻、椿皮、地锦草(斑地锦)、枸杞子等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标准依据 文书页数:367页 更新时间:2022-10-14

应用地区:重庆市 应用岗位:中药配方颗粒 法规依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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