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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注输器械,包括:注射器械、穿刺器械、输液器械(包括血管内输液器械和非血管内输液器械)、止血器具、非血管内导(插)管及与非血管内导(插)管配套使用的体外器械。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14页 更新时间:2022-06-02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通用名称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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